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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本性＠難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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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本性＠難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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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내가 지켜줄꺼야（我會守護你）- 이루（Eru）</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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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5 Jun 2009 02:08:23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想聽的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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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大老婆的反擊
這首歌，講真的還真的是很好聽，不過&#8230;那個結尾真是讓人覺得有點欠打，為什麼好好的一首歌會弄這種 ending 啊！讓人有種吃到老鼠屎的感覺&#8230;

사랑만으론 살 수 없구나
原来不是有了愛情就能活下去啊
사랑이 전부라 믿은
相信愛情就是全部的
난 어렸었구나
我 太幼稚了啊
사랑이란건 시작하는 것보다
比起開始一段愛情
살아가는 동안에
在有生之年
지켜 주는 거구나
能守護住才更重要啊
그런 사랑 알게한 인연이
讓我懂得那樣爱情的缘分
조금은 모자라 지금은 널 보내지만
有點不夠 雖然现在要把你送走
나 약속할게
我答應你
이 세상 누구보다 더 강해질거야
這世上 我會比谁都强
너를 찾아갈 거야
去尋找你
세상끝까지 기다려
直等到世界的盡頭a
조금만 울고 그때까지만
直到微微哭泣那时为止
내가 지켜줄거야
我來守護你
너를 위해서 버려야 한다면
如果為了你需要放棄
내 목숨까지도 가벼워지고M
我的生命都可輕易獻出
기다려야 할 사랑이 또 너라면
而等待 只要愛的是你
영원이란 시간도 길진 않겠지
永遠都不久遠
그런 사랑 알게한 인연이
讓我懂得那樣愛情的缘分
조금은 모자라 지금은 널 보내지만
有點不夠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tzunipono.wordpress.com&blog=636521&post=484&subd=tzunipono&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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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dia:title type="html">大老婆的反擊</media: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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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灣是中華民國一部分的陷阱-從中華民國憲法談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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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1 May 2009 07:47:27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台灣叛國賊]]></category>
		<category><![CDATA[我所關心的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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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台灣地位未定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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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國]]></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國國民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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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馬英九總統一再跟國人強調，台灣等於中華民國，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很多人聽了以後都覺得好像沒什麼不對，畢竟我們所使用的是中華民國憲法，稱呼自己的國家名稱為中華民國，教科書這樣寫，憲法內容這樣寫，沒有人會去懷疑它，更沒有人會去用邏輯思考整件事情的始末與真偽。我不否認現行憲法依然存在的事實，我也沒有堅持中華民國一定要改成台灣國，我只是知道邏輯告訴我一個事實，如果不認為自己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就絕對不能使用中華民國作為我們的國家名稱，一但使用中華民國作為台灣的國家名稱，在國際法上就等於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國家，如果你也相信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希望你能夠跟著這篇文章一起認真思考。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中華民國的憲法變革，根據維基百科的資料，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它是1946年12月25日經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後來因為國共內戰，蔣介石與其國民政府被中國共產黨推翻，故抱著這部憲法敗逃到台灣，現在所謂的中華民國憲法所施行的疆域就只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
那麼，中華民國憲法當中所定義的中華民國到底是什麼？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章的第四條指出，「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耶？固有疆域是什麼疆域？想要了解固有疆域就得了解中華民國憲法的演進及基礎，現在台灣所使用的中華民國憲法的演變為：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2)→訓政時期約法 (1928)→五五憲草(1936)→期成憲草(1940)→政協憲草(1945)→中華民國憲法(1947)
最早的時候，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第一章第三條當中指出「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但條文當中沒有明白指出那二十二行省是哪二十二個；緊接著在後的訓政時期約法也同樣在第一章第一條指出「中華民國領土為各省及蒙古西藏」，當然，那文字當中所謂的各省也沒有明確的定義。不過在 1936 年的五五憲草當中，就有對中華民國的疆域做出明確的定義：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決不得變更。
五五憲草裡面第一章第四條可以說是憲法當中對於領土定義最清楚的條文了，由於台灣所使用的中華民國憲法基本上是建立在五五憲草上面的架構，所以中華民國憲法當中所講到的固有領域指得就是這一條當中所載明的內容。不過很奇怪，找了老半天，哇咧～這個領土怎麼沒有看到台灣？那是當然的，因為台灣早在 1895年的馬關條約當中割讓給日本了，所以當時中國的領土根本就不包含台灣，又怎麼能夠把台灣定義成自己的領土？
第二款
中國將管理下開地方之權並將該地方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件，永遠讓與日本。

下開劃界以內之奉天省南邊地方。從鴨綠江口溯該江抵安平河口，又從該河口劃至鳳凰城、海城及營口而止，畫成折線以南地方；所有前開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劃界線內。該線抵營口之遼河後，即順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為分界。遼東灣東岸及黃海北岸在奉天所屬諸島嶼，亦一併在所讓界內。
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

簡單來講，中華民國憲法的源頭，也就是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出現的十七年前，台灣就已經被當時的清國永久割讓於日本了，不屬於中國領土了，所以憲法中的固有疆域自然不包含台灣。
接著出現的憲政期成會憲法草案，簡稱期成憲草（又稱昆明草案），是1940年3月在五五憲草的基礎上修改的憲法草案，內容基本上是繼承五五憲草的內容，但比較特別的是，這部憲法草案第一次有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參與，可以說是在訓政時期的第一部融合多黨智慧的憲法草案。不過這個草案之後整個被討厭，並沒有繼續被政協憲草所採用，真是個寂寞的憲草。
1946 年，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中國民主同盟、中國青年黨和無黨派社會賢達人士在政治協商會議之後，產生了政治協商會議憲法草案，簡稱政協憲草。這部憲法草案最早在1946年1月底形成決議案，4月成形，並在1946年11月22日由國民政府立法院通過，經國民政府蔣中正主席提交制憲國民大會審議。這部草案是中華民國最後一個正式憲法草案，也是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藍本，當然它也是基於五五憲草而修改制定的。
該草案當中，裡面第一章總綱第四條當中就有提到「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依法律不得變更之。」，對於疆域的定義，一般來講就是沿用五五憲草裡面對於固有疆域的定義。
喝杯茶，喘口氣，我們再繼續長篇大論的講下去。
政協憲草之後，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就因戰敗而播遷到台灣，抱的當然是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當中所制定的憲法，雖然它基本上是採用曾經過中共同意之四月底憲草審議版本，而且 98% 的內容都跟政協憲草相同，不過中國共產黨和民盟在制憲大會當中都硬是缺席，打死不願意承認這次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
1948 年 3 月根據這部憲法召開第一屆行憲國大，依法選舉了總統蔣中正、副總統李宗仁，不過當時國共內戰局勢日趨嚴重，國民政府軍隊節節敗北，1949 年四月在北平國共和談的時候，由於中國共產黨將政府要員列為通緝戰犯，還要求要廢除已經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這樣的要求，國民政府當然底死不從，談判因而破裂，好死不死又打不贏人家，只號在同年十二月九日逃到台灣，從此兩邊隔著台灣海峽叫囂至今。
西元 1949 年，中國共產黨正式推翻國民政府取得中國的統治權，正式接收中華民國的一切（除了逃到台灣的蔣中正和國民政府）。不過，對於馬克思主義信仰者而言，雖然繼承了中華民國，但卻看那套搞民主思想的中華民國憲法很不順眼，於是就想要重新制定一套屬於自己的憲法。除了改朝換代需要汰舊換新以外，另一個主要原因也是在於蔣中正與國民政府的關係。共產黨認為，中華民國這個招牌已經被國民黨上下給搞爛了，人民只要聽到國民黨跟中華民國就會起賭爛，所以如果不換一下名稱換部憲法，人民大概會以為他們其實也不過就是國民黨 2.0，從此，共產黨的新政協成員就決定讓中華民國的名稱正式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且對外不使用中華民國這個舊國名，但是別搞不清楚了，那個雖然是舊的國名，但是並不代表他們不用我們就可以用，那個中華民國還是他們的國家。
中國共產黨制定了一套共同綱領草案，並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就在1949年9月29日頒布，具有臨時憲法的作用，而這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其實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前身，之後在 1954 年 9 月 20 日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共4章106條，被稱為五四憲法，爾後該憲法又歷經了四次的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至此產生，ㄝ？阿那個被蔣中正抱著跑來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呢？
跑來台灣的憲法其實在1948年的時候多了一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因為不能改動擁有國父遺教精神的憲法主文，有污衊孫文之嫌，所以臨時條款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在不改動憲法原文的情況下，以增修條文的方式凍結憲法部分條款，也就是以破壞憲法的方式來修改憲法。一開始還很客氣，只有規定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為緊急處分，不受《憲法》第39條或第43條所規定程序之限制。不過後來到 1960 年蔣中正居然為了能夠三連任總統，就修訂臨時條款，凍結《憲法》對於總統連任之限制，1966 年 2 月又再次修訂，擴張國民大會的權力。
一直到 1991 年 4 月 22 日，第一屆國民大會才決議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同年四月李登輝總統宣告 5 月 1 日起終止動員戡亂時期。
基本上，我認為蔣中正與國民黨政府本來就想要改那個憲法讓自己權力無限大，只是他們是打著三民主義正統繼承人的招牌來呼弄大家，所以就不敢明目張膽的擅改憲法；開什麼玩笑，亂改具有孫文正宗三民主義思想的憲法，豈不是在幫自己的老爸改名換姓，你它媽的想騙哪家的狗說你是正統繼承人？
不管怎麼說，反正臨時條款現在也廢掉了，然後台灣這麼多年來也不肯重新制定憲法，好像重新制定一套符合現況的憲法會讓這些人腸子爛掉一樣，因此目前在台澎金馬所實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其實跟當初蔣中正抱回來的憲法沒啥兩樣，疆域還是固有疆域，依然不包括台灣，只不過在西元1991年的時候增修了憲法條文，修改的憲法條文當中增加了自由地區（就是所謂的台澎金馬），但是國土還在寫固有疆域。
不覺得很奇怪嗎？台灣的憲法在國土的定義上不包含台灣，卻包含五五憲草當中的領土定義，而且裡面還管到西藏蒙古等地區，到現在死也不肯修改。
大概是後來也覺得這部憲法荒謬，但是就是不想放棄固有疆域，於是後來搞了個增修條文，荒謬的是，這個增修條文還得放上「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前提。台灣人啊！你所相信所遵守的中華民國憲法一沒有在領土當中定義台澎金馬為國家領土，二來它的存在完全是為了統一而存在的，跟誰統一？跟信奉馬克思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
這部憲法可怕的地方在哪裡？

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前身，也就是說，根據這部憲法，只要你的國家名稱叫做中華民國，在國際法上，你的國家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部憲法明白的指出，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就是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擁有的領土，這個固有疆域固然沒有把台灣寫在裡面，但是如果台灣自己說自己叫做中華民國，那很抱歉，因為中華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說自己 = 中華民國，因此台灣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的人說，你看！你的邏輯錯誤，雖然中華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台灣並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說得很好！所以馬英九現在改口說「台灣是中華民國一部分」，這樣的邏輯才會正確：中華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因此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依照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的領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固有疆域不包含憲法增修條文當中的自由地區，但是領土在固有疆域上面的中華民國主權又在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的中華民國國民手上，請問，成立嗎？所以現在居住在所謂「中華民國」的國民，根據憲法內容，沒有領土。（啊啊啊～我們沒有領土的啦！）

所以，大家知道馬英九爲什麼會說他的統一行為是依法行政？因為馬英九是完全遵循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內容來做，我們的憲法，包括增修條文，都是為了去當中華民國國民也就是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而存在的；而馬英九現在之所以不說台灣等於中華民國，改口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真正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讓台灣 合‧法 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推翻國民政府接管中華民國之後，就盡速的去制定了一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新憲法，為什麼國民政府退居台灣之後一甲子，國民黨從上到下卻堅持不願意更動六十年前的舊憲法？
我知道很多人都會跟我說，現在我們所使用的中華民國憲法裡面就定義我們的國家名叫做中華民國，我們是中華民國有什麼不對？但事實的真相是國民政府一直不願意告訴居住在台澎金馬的人民，真正的中華民國早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接管，並且變成馬克思主義的共產國家，無論從法律還是歷史來看，我們現在充其量也只是有一部名叫做中華民國憲法的舊東西而已。我們的政府一直規避真正的問題，不願意修改憲法讓法律能夠健全的適用於居住在台澎金馬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更有甚者現在還想利用中華民國憲法來讓台灣合法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分。
如果你相信理性與邏輯，並且之前跟著馬英九政府的論調遵守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依法行政，不過壓根兒不想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你就應該要徹底的搞懂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憲法的歷史演進以及內容，用邏輯去思考這部憲法存廢的缺失，而不是盲目的把這部憲法當成圭臬。
台灣沒有非叫台灣國不可，台灣只是不能夠叫做中華民國，我們可以根據國際人權公約決定我們的國家要叫什麼，不管是叫做中華人民民主國還是中華台灣共和國，總之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重新制定一部憲法並且升級我們的國家名稱，國家名稱可以由人民公投決定，但是絕對不能夠使用別人的國家名稱，不管這個名稱它現在有沒有在用。
馬英九並不熱愛台灣，基本上，他的心中只有中華民國憲法當中居住在固有疆域上面人民的利益，因為他心中的中華民國完全符合第一章裡面的定義，增修條款當中的所說的自由地區只是個暫時性的過度名詞。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把台灣列在固有疆域的範圍內，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認為台灣是他的一部分，反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當中對於領土又沒有定義，中華民國的正統繼承政府都說好，那當然就好囉！
台灣唯一的希望就是中日合約當中日本只說要放棄台灣，沒說要把台灣給誰，在國際法上面台灣屬地位於未定義的地區，重新制憲都還來得及，但是如果台灣人自己說自己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那就沒救了，因為國際法上中華民國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民自己決定自己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等於宣布自己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馬英九最可怕的就是他一點都不笨，選上之後也沒有說謊，他只是不對台灣人民講實話，騙你阿呆邏輯差又不用頭腦自己跳到陷阱裡面，到時候連國際人權公約都救不了台灣人，因為台灣人同意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沒人可以反對，等到發現上當以後，你就只能像西藏人一樣乖乖聽話不然就被屠殺，你以為馬英九爲什麼要簽人權公約？你不會真相信馬英九阿達馬孔固力，簽個人權公約砸自己的腳？他真正的用意是利用人權公約裡面的住民自決原則，在誆騙台灣人認同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這種論調，最後的結局就會是台灣的住民自己認同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這篇文章，有時間的人希望你能夠改寫成短一點的文章投書到報紙上，甚至盡量轉貼都沒有關係，我希望認同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的人，可以更了解法理和邏輯上面的嚴重性，不管國家名稱叫什麼都好，就是不能叫做中華民國。
延伸閱讀：

制憲國民大會
新中国国号诞生内幕揭秘:为何叫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憲政體制之困局與改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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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消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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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8 May 2009 07:13:22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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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國國務院官方網站在 2008 年 05 月 17 日發布了一則政策通知，全文如下：

【發佈單位】商務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發布文號】商合發[2009]219號
【發布日期】2009-05-17
【實施日期】2009-05-17
為促進海峽兩岸雙向直接投資，實現兩岸經濟互利共贏，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現將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應遵循互利共贏和市場經濟原則，不得危害國家安全、統一。
二、鼓勵和支持大陸企業結合兩岸經濟發展和產業特點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形成互補互利的格局。
三、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應認真了解並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尊重風俗習慣，注重環境保護，善盡必要的社會責任。
四、商務部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2009年第5號令）負責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的核准工作。地方企業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中央企業徑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五、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核准申請時，商務部在徵求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的意見後，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進行核准。
六、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獲得核准後，商務部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或《企業境外機構證書》。大陸企業須憑《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或《企業境外機構證書》辦理人員赴台審批手續及外匯等其他相關手續。
七、大陸企業應嚴格按照商務部核准的經營範圍開展相關業務。在台灣地區投資設立的企業或非企業法人在當地註冊後，大陸企業須於1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註冊文件報商務部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備案。
八、大陸企業在台灣地區已投資設立的企業或非企業法人如變更和終止，應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
九、商務部會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對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大陸企業如違反有關規定在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商務部會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華爾街日報對此一消息也有相關的報導，嚴格來講，這則新聞裡面其實沒有什麼值得意外的地方，畢竟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本來就是中國的一個官方單位，事實上，這項通知內容在2008年12月24日的時候就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網站上公佈過了，原文在此。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 簡稱國台辦 )到底是什麼東西？其實，它簡單來講就是個負責處理所有對台灣相關事務的單位，負責的項目包括監督台灣，草擬對台相關法律，宣傳統戰，教育工作，以及新聞發佈等事項，反正大家都知道，這是個讓人看到就想吐痰的單位，裡面充斥著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的嘴臉，還有一堆雞歪狗屎般的政策言論，總之，不想罵操你馬的就別上去看。
我覺得，其實台灣的困境是自己造成的，如果當初蔣介石可以不要肖想那塊連個蛋也生不出來的殘障老母雞，如果馬英九政府可以不要這麼命賤的求中國強姦他，中國就算一再宣稱台灣是他的一部分，國際也沒有人會當真，了不起跟著中國放的屁哼哈兩聲，其他中國能管得著嗎？可悲的是，馬英九偏偏就是那麼喜歡被中國凌辱，搞到台灣現在淪落到比阻街妓女還要不值的地步，為什麼台灣人不選個台灣人當總統，偏偏要挑個支那男妾去總統府當馬桶？要馬桶我去訂兩打免治馬桶送你都行，合者真是屎到臨頭，連個馬桶也挑到這種爛貨？
看看經濟部網站上面的臺灣地區與大陸地區人民關係條例 ：
第 一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馬的，為什麼要寫個國家統一前？我們有說過要統一嗎？為什麼要任意的把統一或是獨立寫在法條當中，整篇法條都使用臺灣地區和大陸地區，難怪馬英九會到處說台灣與中國是地區對地區的關係，原來就是因為他成天抱著臺灣地區與大陸地區人民關係條例自慰的原因；然後還很高興的說自己是依法行政，靠北喔，是依法行政的蛆長嗎？
喜歡當支那男妾的其實不只馬英九一個人，後面還排著江炳坤、胡志強以及朱立倫等人，不知道是不是為了躲避 517 的大遊行，成群結隊的跑去中國摸藍葩，莫名其妙的跑去呼籲兩岸應該「求同存異」，不知道他跟中國是哪裡同，是對人權自由的堅持同嗎？還是對打壓異己的興趣同？還是覺得台灣應該是中國共產黨的一部分這塊同？不管是誰，去講這種話，真的是可以移民到屌面人星球去住了，大腦跟精囊沒什麼兩樣。
這個政府，要砍掉重選。
Posted in 台灣叛國賊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tzunipono.wordpress.com&blog=636521&post=470&subd=tzunipono&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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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馬英九的文字遊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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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7 Apr 2009 08:24:39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台灣叛國賊]]></category>
		<category><![CDATA[媒體該去死死]]></category>
		<category><![CDATA[我所關心的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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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馬英九超級愛玩文字遊戲，其實不只他愛玩，全政府高層上下都很愛玩，許多郭冠英之流的人也很愛玩，不知道是因為覺得玩文字遊戲很高尚還是大便不會臭，抑或是壓根兒把台灣人民當成沒腦幹的白痴，成天講一堆大概連自己都不知道在講什麼的廢話，偏偏記者好像還很當一回事的認真報導，真的讓人覺得台灣的記者+政府都是由白痴中的白痴所組成的，那是什麼？還是白痴。

前幾天，我看到一則新聞報導「ECFA／不保證進東協+1？　馬：先和大陸簽，各國才願考慮」，這篇新聞主要是在報導馬英九向大家解釋他非簽 ECFA 不可的理由，裡面提到一句話讓我覺得很痴呆，那就是「國內有人說政府一定要保證和大陸簽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讓台灣可以和其他國家簽，只是必要條件，至於是不是充分條件，則還要努力；如果我們不和大陸簽，各國都不會動，而有國家確實提過，在台灣和大陸簽ECFA之後願意考慮和台灣簽。」
聽起來好像很對，如果你覺得很對，代表你的邏輯和數學應該都不會太好，如果出去跟人家談外交大概都會把國家連同自己一起賣給對方吧！其實我倒覺得，中國的邏輯跟陳述一直以來都比馬英九政府還要清晰，更重要的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馬英九還有他周圍那些人，大概只有邏輯破爛這件事情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當然，他們其實也非常知道自己邏輯破爛得很，但這一點兒都沒有關係，因為台灣還是有很多破人相信他們的破邏輯。其實去分析中國的立場跟陳述有時候更能夠了解台灣目前的狀況，不要聽馬英九還有台灣的媒體在那邊斷章取義顛倒是非，對他們來講，講實話比地球反著轉還要困難。
首先，媒體只擷取馬英九的部分談話內容，我也有去聽聽新聞內容，但不管是文字檔還是影像檔，有幾個部分我都沒有聽到，而這幾個部分，正是我們應該關心的重點所在，馬英九反正就是永遠不把事情講明白，老愛打迷糊帳騙台灣這些不用腦袋的人，但是邏輯是不會騙人的，如果你覺得大話新聞偏綠，立場偏頗，那麼講邏輯總沒有藍綠了吧？不要老是在那邊為自己找一堆藉口來騙自己要相信馬英九不會把台灣主權消滅掉，也不要再找一堆藉口催眠自己說馬英九愛台灣，我真是他馬的受夠人類這種自我欺騙的爛系統。
跟我一起用最簡單的邏輯來看這篇新聞吧！首先，先把缺掉的主詞或是受詞放進去，如果不確定我們再來討論。
「國內有人說政府一定要保證和大陸簽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讓台灣可以和其他國家簽（簽什麼？），（簽 ECFA）只是（？的）必要條件，至於是不是（？的）充分條件，則還要努力；如果我們不和大陸簽（ECFA），各國都不會動，而有（？）國家確實提過，在台灣和大陸簽ECFA之後願意考慮和台灣簽（？）。」
短短一句話，漏了不少東西，還呼攏了很多東西，我們一行一行來慢慢看吧！
首先，馬英九提到「國內有人說政府一定要保證和大陸簽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讓台灣可以和其他國家簽」。這一句話很弔詭，基本上，馬英九沒有明確在談話當中指出是要簽什麼，但是根據我的了解，那個所謂國內有人說政府一定要保證可以和其他國家簽的東西應該是叫做 FTA，顯然馬英九並沒有在這次的談話當中明確說明，目前只好暫且假設它是 FTA ，不然整篇新聞根本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接下來的第二句更詭異，沒頭沒腦沒主詞也沒受詞的說一句「只是必要條件，至於是不是充分條件，則還要努力」，讓人搞不懂這人到底是不是有嚴重的語言障礙，我們先來搞懂，他講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到底是什麼東西。
必要條件、充分條件
有點觀察力的人應該不難發現，馬英九總統在公開談話的時候有兩點特色，第一喜歡落英文，第二喜歡用花俏的詞句來自我感覺深奧，這個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就是個很有趣的例子，他在那邊沒頭沒腦的講，笨蛋媒體還真當一回事的來撰稿，看新聞的人也看得煞有其事感覺專業的樣子。不過這其實一點也不難，反而是個非常簡單的邏輯，高中數學應該就會教了，如果你完全忘了，麻煩好好把它搞清楚，因為要喚醒自己的大腦不要被愚蠢的文字遊戲唬弄就得把這些東西搞懂。後來我發現，其實高中數學學好基本上都應該可以用邏輯辨別馬英九說話的笑點與真假在哪裡，顯然 2008 年之前有 700 多萬人高中應該被當掉。
定義：
「若 P 則 Q 成立」 表示 P 是 Q 的充分條件， Q 是 P 的必要條件，用 P → Q 表示。
簡單一點的解釋如下：

必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
所謂必要條件是指：假如某一事件沒有出現，那麼另一事件必然不會出現，形式為「假若沒有A，就沒有B」，也就是說，當 A 的條件沒有被滿足，就一定不會出現 B。
例如：等腰三角形是正三角形的必要條件，因為如果這個三角形不是等腰三角形，就絕對不可能會是正三角形。
充分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
所謂充分條件是指：一旦某一事件（如語句所指的事實）出現，另一事件必然會出現，形式為「如果C，則D」，也就是說當C 成立，D 必然也成立，此時 C 是 D 的充分條件。
例如：正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的充分條件，因為如果這個三角形是正三角形，則它一定會是等腰三角形。

我們再來看看馬英九那句沒頭沒腦的句子，首先，先來假設 P 、 Q。

P = 與中國簽署 ECFA
Q = 與其他國家簽署 FTA

假設馬英九所指的 P、 Q 為上述情況，且 P 為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tzunipono.wordpress.com&blog=636521&post=461&subd=tzunipono&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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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Ikariam 教你的和平真諦</title>
		<link>http://tzunipono.wordpress.com/2009/03/30/ikariam-%e6%95%99%e4%bd%a0%e7%9a%84%e5%92%8c%e5%b9%b3%e7%9c%9f%e8%ab%a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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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0 Mar 2009 15:11:32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我的台灣生活日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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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美國又公佈了中國軍力報告，報告指出，中國與台灣軍力失衡的情況日益嚴重，台灣近一年來不斷軍事休兵，外交休克，基本上在我看來，管他外交內政還是國防目前都處於重度昏迷的程度，昏迷指數3，講真的，如果可以選擇，我會選擇讓馬政府全體上下安樂死，省得拖累全台灣老小；反觀中國，年年擴增軍備，飛彈不減反增，見我們整個都在休克狀態，不但沒給馬英九摸摸秀秀，還趁機多踹個馬政府幾腳，就差沒順便拖回自家房間輪姦調教。

馬英九聲稱因為要兩岸和談，所以不需要國防演習；因為兩岸不會有戰爭，所以連兵都省了；因為要和中國苟合，所以當然就不要花錢買武器，買巧克力比較實在；因為各式各樣似是而非的藉口，馬英九政府現在擺明了不但繳械投降還把全身上下脫光光好讓別人可以強姦自己。
這個豬腦內閣，顯然沒有人玩 Ikariam，搞不清楚什麼叫做和平。
Ikariam 其實並不算是個戰爭遊戲，看起來很像世紀帝國，但是玩起來很像經營遊戲，裡面只有兩種玩家，一種是愛好和平的羊，一種是喜歡掠奪的狼，除此之外，沒有別的。
剛開始在玩這個遊戲的時候，我很認真的開採資源建設城鎮，放一點點兵在門口，想說我不去打人別人應該也不會來掠奪我，基本上，我只想當個愛好和平並且自給自足的小綿羊。
但是當我城鎮越來越龐大、資源越來越多以後，就開始有人毫不留情的掠奪我，攻打我的城鎮、搶奪我的資源、殺光我那少得可憐又沒有多加訓練的爛兵，程度大概跟台灣目前的弱雞國軍一樣；那個打我的狼，城鎮居然還是高過我將近十級的大城鎮，無論是兵種研發還是兵力都遠遠超過我，資源當然更別說。我問那個人說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掠奪我，那個人只回答我一句：掠奪你需要理由嗎？就是要搶你啊！
他馬的真是傷了我天真又愛好和平的綿羊心，因為被搶到不想玩，所以那時候就刪除了帳號。
這真是一個令人沮喪的打擊，我愛好和平、從不掠奪別人、認真經營城鎮，為什麼還要一直的掠奪我？原因只有一個，你不造兵，又認真經營城鎮，簡單來講就是個資源豐沛又毫無抵抗力的大肥羊，不搶你搶誰？
後來我又重新開啟刪除的帳號，決定換個方法經營。
一反我過去那種綿羊心態，我重新開帳號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大量增兵，提高自己的武裝能力；更改學院的研究項目，投注大量的人力研發軍事，放棄不重要的經濟研究，務必先把攻擊力強的兵種研發出來；提高間諜屋等級以及城牆等級，避免被敵人輕易的滲透刺探，讓這些東西在戰爭的時候能夠發揮有效的防禦加成效果；建造大批的戰艦，避免其他島的攻擊者順利登入，畢竟除非同島嶼，不然海戰是第一防線，海戰如果擋不下來，陸軍就是浴血苦戰了。
我的軍事分數在短時間迅速成長，就是不希望自己再成為大城掠奪的肥羊，我發誓，就算我要當隻愛好和平的羊，也要當個足以把狼打死的爆走綿羊。
當我讓自己具備一定程度的武力之後，我發現我所期盼的和平果然到來了，沒有人像之前一樣會來掠奪我，也沒有人會三番兩次的攻擊我，此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要先有強大的軍力，才能夠獲得和平。
沒有軍力的小綿羊，是沒有資格要求和平的。
當然，你也可以加入聯盟，依付其他更強大的城鎮尋求他們的保護，通常狼比較不敢去招惹有聯盟的城鎮，但是仔細去看，你可以發現，大部分的聯盟都會要求聯盟成員要有基本以上的軍事分數，為什麼？為的是當你被打的時候你還有能力撐到大城出來協防，如果你連個軍力都沒有，讓人秒殺，還靠夭靠北的要求其他人保護你的城鎮，全聯盟的人大概都會覺得你根本就是他馬的活該給大家找麻煩，死好。
這個情況，不覺得跟台灣非常像嗎？
台灣依附強大的美國尋求美國的保護，雖然美國可以提供保護，但是台灣卻不能夠毫無軍事能力，或者是軍事能力弱到不堪一擊，起碼要有基本的防衛能力，大國才願意保護，如果連個軍事分數都達不到標準，為什麼人家要浪費自己養兵訓練兵的費用和資源在你這個死白目綿羊身上？事實上，我們家的聯盟都會要求自家的盟友限期內如果無法提昇自己的軍事分數到一定的標準，就要踢出盟，自己盟友先把他給吃了也不會肥到其他敵對城鎮身上。
不久以前，我朋友的小肥羊也被人三番兩次的掠奪，於是就落軍事分數高人去扁那個老是掠奪他的狼，因為軍事力量懸殊，才一發兵過去，對方就寫外交信過來尋求和解，幾經道歉之後，那個軍事力量強大的傢伙才悠悠的退兵，看在我的眼裡實在不禁要感嘆，小肥羊有資格談和解嗎？只有狼跟狼之間才能夠談和解，和平的真諦就是拳頭的大小，台灣憑甚麼去跟中國談和平談和解？平小綿羊身上的毛還是皮下的油？不要再妄想自己可以去跟中國談論和平和解，這是這個世界最基本的道理，怎麼會連這種小學生都能夠理解的事情都搞不懂？
Ikariam 就像是這個世界的縮影，我也曾經大聲抱怨遊戲不公平，因為大城鎮可以挑選軍力薄弱的小城鎮不斷的來掠奪，小城鎮則難以成長，整個遊戲擺明了就是欺善怕惡的不公平狀況；我也曾經覺得這個遊戲應該要保護低分玩家可以不被高分玩家侵略攻擊，就像魔獸的不榮譽擊殺機制一樣，透過遊戲機制的設定來避免恃強凌弱的狀況發生。但是後來想想，其實現實世界就是這樣，不會有什麼保護你不會被打的機制，不會有永遠的和平條約，不會有誰有義務要提供你軍事防衛，更沒有什麼不造兵還可以和平生存的世界。
小城鎮如果不想要被大城鎮掠奪，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讓大城鎮攻打時的損失高過於掠奪的收穫，大家搶東西是為了好處和利益，如果因為搶人而損失大量的兵力結果還只換來一點點資源，基本上，只要不是喪心病狂，都不會笨到出兵打人，畢竟沒有人希望為了打一個城鎮而讓自己的城鎮垮掉；但如果出兵的利益遠大於損失，那麼就算沒有理由，還是會出兵把小城吞掉的。
台灣也是如此，中國目前逐漸的提高軍事力量，企圖累積軍事能力可一舉攻下台灣，反觀台灣在馬英九政府沒有腦幹的領導之下，短短一年不到的時間不斷的裁撤兵力，四處休兵。不透過外交手段找強大的盟友依靠，也不讓自己具備基本的軍事防衛能力，以 Ikariam 的角度來看，這根本就是刪帳號之前會做的事情，敢情馬英九政府是打算要把台灣這個國家從事界上刪除。對Ikariam 的玩家來講，當軍事分數比例是 3:1 的時候，就差不多可以開始掠奪了，達到 4:1 甚至 5:1 的時候，搶奪該城鎮根本就是探囊取物，中國正是在等待可以輕鬆奪取台灣的時機，誰他馬的管你什麼死人棺材的狗屁和平，連個軍分也沒有的人是要跟人家談什麼和平？
很多人被馬英九那張看起來彷彿智能不足的天真表情呼弄，還真以為沒有軍事能力就叫做和平，以為看來無害就有和平，簡直就是把自己當成大肥羊任人宰殺；但這個世界運轉的真實法則並沒有毫無武力的和平，所謂的和平是要靠拳頭來維繫的，我們不願意侵略他人，但是卻無法叫別人不侵略你，只有夠硬的拳頭才能夠保障你的和平。
如果講這麼多你還沒有辦法理解和平的真諦是拳頭，我建議你自己上 Ikariam 玩玩，有種你就學馬英九政府光拼經濟並且只造一點點兵，最好還是那種沒啥戰鬥力的丟丟兵，比照現在你看到的國軍，等到你被搶個四五次，相信你就會對和平非～常的了解，要什麼玉山兵推？演習就直接上 Ikariam 打啦！保證一回合就打下來了，台灣的這個馬政府，腦袋真是牛大便堆出來的，什麼博士內閣，我看是痾屎內閣。
切。
Posted in 我的台灣生活日誌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tzunipono.wordpress.com&blog=636521&post=449&subd=tzunipono&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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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你搞懂如何愛台灣了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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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0 Mar 2009 14:55:06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我所關心的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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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前幾天，我因為范蘭欽的事情跑去了大眾時代網站看看，偶然看到一篇文章 ，讓我感慨很深。

如果要按照二分法的邏輯來看，這篇文章應該是會被歸類在泛藍那一派，一開始看的時候，我也覺得作者的邏輯實在讓我很感冒，但是看到後半段，我其實深深的感受到作者那跟我一樣深愛台灣的心，其實無論旅居何處，熱愛自己國家的心並不會因為地點而有所改變。
但是為什麼大家都熱愛台灣，大家都希望台灣好，大家都認同台灣是個不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個體（姑且先不要管國名應該要叫做什麼），卻依然彼此仇視互相傷害？為什麼會搞到無法聽進任何一點不同的聲音和想法？難道生長在民主國家的我們真的連最基本的民主意義與真諦都無法理解嗎？
不，其實靜下心來好好的談，大家都可以互相理解，問題在於，不管是誰，都沒有好好的去認清全部的事實，更沒有認真的去思考那深埋在媒體與爆炸資訊後面的事實全貌，所謂的事實，其實多半平凡到無法引起任何的波瀾，因此才需要媒體刻意去渲染，如果你只有接受被媒體或是第三者渲染過後的資訊，那麼你往往會看不到真正的事實。
台灣，從仇視陳水扁這件事情開始一分為二，許多人民被媒體和社會氛圍搞到非要選邊站不可，支持陳水扁的叫做貪腐，反對陳水扁的就是清廉，兩邊開始叫囂，壁壘分明的對罵，一夜之間，反對陳水扁的熊熊變成藍色選民，支持陳水扁的只能叫做綠色選民，接著莫名其妙的藍色被歸類為不支持台灣這個國家的在台中國人，綠色則被歸類為枉顧經濟只搞政治的偏激台獨份子，從那時候開始，台灣人天天為了芝麻小事吵翻了天，動不動就拿標籤到處貼到別人身上，不管是誰都斷章取義好像腦殘一樣永遠沒有辦法把別人的話聽完以後正確解讀。
到底該怎麼愛台灣，什麼樣才叫做愛台灣，大家有想過嗎？
對於反對陳水扁的人來講，或者他們希望台灣是個清廉正直的國家，希望每個政治人物都對國家負責對人民誠實、對社會負責，帶領台灣整體形象與價值觀向上提升，這對台灣來講是不是對的事情？
是。
對於不願意加入反扁隊伍的人來講，或者他們希望看到的是台灣事事遵循法治與正當程序，尊重人權與無罪推定的普世價值，他們希望不管今天是陳水扁或是任何其他的台灣人，人權都能夠受到基本的保障而不會遭受司法迫害，這對台灣是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是。
大家如果出發點都是為了希望台灣更好，更進步，為什麼會變成水火不容的敵人？因為大多數的人，是透過媒體看世界，透過媒體解讀事實，透過媒體來對每件事情貼上對或錯的標籤，因為媒體的影響，大多數的台灣人忽略了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惡或是絕對的善，當然也不是對和錯黑跟白這麼簡單的二分法，媒體簡化了大多數的資訊和演繹，簡化了許多的價值與判斷，他們擷取刪減出他們要的效果去放大給每個閱聽者，讓看的人或是聽的人跟著他們要的方向去思考判斷，你以為你是獨立思考的中立人民，事實上，透過媒體來思考是沒有所謂的自由意志可言的。就連我自己，也常常因為媒體的關係而誤解許多事情，甚至莽撞的去評斷某些人、傷害某些人。
台灣人最大的悲哀，就是連敵人是誰都搞不清楚，任由媒體和政治人物操弄，誤把朋友當敵人，不管是誰都一樣。
但是有些事，我很想跟痛恨陳水扁前總統一家人的人說說，也希望看到這則故事的人可以好好的去想想，不是要幫陳前總統辯解任何事情或是任何可能的罪狀，只是我遇到的兩件事情讓我很有感慨。
前幾天，我在吃飯的時候，看到一個媽媽帶著一對兄妹，媽媽去買晚餐，才一轉身，妹妹就跑到哥哥身邊非常用力的打哥哥，兩人就這樣你一下我一下的打，雖然哥哥有幾次停手沒有打，但是妹妹依然不肯住手的用力打，最後哥哥受不了就回打了妹妹一下，好死不死的被媽媽看到，責備他為什麼要出手打妹妹，哥哥反駁說是妹妹先動手的，但是媽媽不接受這樣的解釋，反而說我眼睛就是看到你在打妹妹，才一轉頭，妹妹又趁媽媽沒看到偷打了哥哥幾下，哥哥就委屈的不說話開始掉下眼淚。
另外一個，則是有婦人在公車上看到年輕學生坐在博愛座上卻不讓位給老人坐，於是大聲的斥責坐在博愛座上的學生，讓那個學生羞得無地自容，婦人自認為教訓了不懂的敬老尊賢的學生，卻在學生按鈴下車的時候才發現原來這個學生身有殘疾。
為什麼我要說這兩個故事？你可以發現，不管是媽媽還是公車上的婦人，做的都是他們心裡所認定的對的價值，這兩個人也都是依照自己眼睛所看到的事實來判斷，但是他們都只看到一小部分的事實，所以看來正確的行為卻成了傷害他人的利刃。
陳水扁前總統報帳不實或者是事實，錢存在海外或者也是事實，但是其他的事情我們卻無從了解，既然有那麼多東西不了解，有那麼多都只是猜測，又為什麼要急著責備甚至仇恨一個人呢？就像那個媽媽，如果肯多一點點耐心讓哥哥解釋清楚，慢個幾分鐘去了解事情的原委，對那個哥哥來講，是不是就不會感到受傷？如果公車的婦人當時肯多花幾秒鐘去觀察事情的真相，平心靜氣的去溝通，是不是學生就可以不要受到那麼大的羞辱？
昨天我一樣看到新聞評論節目又在討論吳淑珍法庭上的某句話，媒體名嘴每天都拿著不同的細節來放大討論，接受媒體資訊的閱聽人也受引導的跟著評論批判起來，在我看來，就像是公車上跟著那個婦人一起責備批評學生不是的乘客，他們揪著所看到的一點事實「年輕學生坐在博愛座上不讓座」放大討論甚至大肆撻伐，但是他們都忘了，這雖然是事實，但是卻不是事實的全貌。
當傷害已經造成，再多的彌補都是枉然，對於公車上學生的傷害，難道是所有乘客的一句道歉或是我搞錯了可以弭平的嗎？我們要做的不是造成傷害以後再去彌補，而是要從一開始就盡力避免對他人造成傷害，不管是對陳水扁總統或是你我身邊的任何一個人，都該如此。
光是馬英九總統所說的愛和寬容並不能夠化解台灣每個人心中的對立，真正化解對立最好的方法，是對事實全盤而且徹底的了解，唯有當你徹底的了解事實，你才能夠展現真正的寬容與接納，你才能夠用清澈的心去體會這個世界其實沒有什麼是絕對的東西。
如果那個媽媽了解了事實的全貌，他就能夠對自己的孩子展現最大的寬容與理解，更可以用體諒的心情去告訴孩子什麼才是他應該學習面對的；如果公車上的婦人了解事實的全貌，他就可以理解學生不讓座的原因與理由，才能夠打從心裡真正的關心他人。所謂的愛和寬容，是建立在對事實全盤而且完全的理解與認識上，盲目而無知的寬容，並不是真正的寬容，更不是那種發自內心由衷的愛。
郭冠英事件讓我看到一個事實，這個事實不是什麼省籍仇恨也不是什麼族群操弄，而是類似范蘭欽或是希特勒那種鼓吹種族仇恨與種族屠殺的言論並不能夠被所有尊重自由民主人權的國家人民所接受；更令我感到珍貴的其實范蘭欽事件讓我看到了什麼才是台灣真正的主流價值，它不是反扁挺扁，它也不分藍綠，台灣的主流價值就是尊重他人尊重生命，追求人權自由及民主的健全發展，不認為自己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更不認為也無法接受變成共產獨裁專制國家的一部分；無論我們的國名應該叫做什麼，無論我們國家的未來該怎麼走，都應該由曾經為這塊土地努力奉獻的人民來決定。大多數的台灣人認同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由衷的希望台灣這塊土地能夠變得更好更適合人們居住，希望政府能夠更加清廉有效率並且打從心底的去為多數人民謀福利；人們希望教育能夠教導人民彼此尊重並懂得思考，更希望自己和下一代能夠享受更好的生活，擁有不虞匱乏的金錢並且心靈依然富足，當然也期許台灣人民走向國際的時候可以為自己的國家與人民感到驕傲與自豪。
這是不管支持誰的人民都希望的。
我相信，不管當初你的選票是不是投給馬英九，大部分的人都會希望台灣變得更加美好，也正因為很多人急切的希望台灣更好，才會選擇投給馬英九希望他能夠讓台灣更好，我知道這些人的出發點沒有錯，錯的是他們相信的依據與理由來自於媒體扭曲的包裝與訊息。
很多人誤認為，民進黨和民進黨的支持者明知道和中國合作的重要，卻不斷的操弄族群意識用政治凌駕經濟，死也不願意跟中國經濟合作，但是這是媒體扭曲簡化後的意思，並不是支持台灣應該要成為正常獨立國家人的意思。
我們真正反對的，是讓台灣失去民主人權與自由，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共產極權國家的一部分，讓台灣不再是一個民主國家，讓人權與自由消失在台灣這塊小小的土地上；但是我們支持並且贊成從國家的立場與原則出發，和中國以及其他世界各國合作，為台灣謀求最大的經濟利益。我們並非讓政治凌駕經濟，而是希望台灣必須要以一個健全國家的身分與其他國家談判，取得平等的談判地位，才能夠讓台灣取得最有利的籌碼。
不只有中國的經濟利益，我們要的是全世界的經濟利益，而且我們還要把這樣龐大的經濟利益分給每個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對台灣有貢獻的兩千三百萬人民，而非拿台灣人努力取得的經濟成果分給中國十三億的人民。
我們希望台灣是個不同於中國的國家，正是為了保障台灣人的最大利益，而非犧牲台灣人的利益。請問每個台灣人，你在台灣這塊土地上辛苦打拼，努力付出，為這塊土地流過汗水也流過淚水，你們這麼努力爭取來的東西，難道願意拱手分給那十三億跟你毫無關係的人民嗎？
多少台灣人民從年輕打拼到老所累積下來的外匯存底，你也希望拱手分給那十三億毫無貢獻的人民嗎？很多人會說，那有什麼關係，中國的外匯存底也會分給我們，錯了，兩千三百萬人民跟十三億人民相比，比例何其低，除一除，你寄望你自己可以分到多少？
誰愛台灣，什麼樣才叫愛台灣？不是只有住在台灣才叫愛台灣，不是只有反扁才叫愛台灣，不是只有說台語才叫愛台灣，不是只有本省人才能夠愛台灣，不是只有盲目的簽署經濟協議才叫愛台灣，真正想要愛台灣，你必須從看到並且了解全部的事實開始，不要再因為接受媒體或是第三者轉述包裝過的訊息就妄下斷語，不要只因為看到部分事實就評論對錯，更不要因為媒體說了你就相信，更不要再因為媒體的操弄，政治人物的煽動，就毫無道理的幫所有的事情貼上絕對的標籤。
因為 A 所以就一定是 B 的法則並不是這個世界的真理，千萬不要因為這種莫名其妙的媒體邏輯而被煽動失去思考的能力。因為這個人是國民黨所以就一定不愛台灣嗎？因為這個人是外省人所以就叛國嗎？因為這個人說台灣話所以就是沒水準嗎？因為這個人支持台灣國家正常化所以就是不可理喻的泛綠台巴子嗎？
如果你用心的去看事實的全貌，而不要讓大腦停工，你就會發現，這個世界跟媒體操弄出來的並不一樣。
國民黨裡面也有很愛台灣並且為了台灣人民利益努力奮鬥的人，說台語的也有國際知名爭相聘請的學者教授，外省老榮民也有會為了台灣這個國家這塊土地而奮不顧身站出來捍衛的人，支持台灣國家正常化更多的是論理分明邏輯清晰的高知識份子。不管是誰，愛台灣的心在本質上都是一樣，要評斷一個人是否熱愛台灣這塊土地這個尚未定義的國家，不要透過媒體去看，而要從了解事實來看待。
從現在開始，不要受到媒體影響，好好的思考該怎麼愛台灣，更愛其他那些跟你同樣愛台灣的人；不要因為政治人物說撕裂族群就批評他人撕裂族群，更不要因為媒體說言論自由你就認為是言論自由，用你的大腦跟邏輯去思考是非對錯，用你的眼睛去極盡所能的蒐集你所看到的事實，如果你認為煽動仇恨字眼或是鼓動屠殺其他種族是錯誤的，又為什麼這樣的言論會是需要保障的自由？自由是在彼此尊重彼此生存價值的前提下存在的，並不是用來鼓勵屠殺異己用的，自由是否可以無限上綱到鼓勵屠殺他人不尊重其他生命，我想這才是該被思考的本質。
如果你因為媒體而覺得言論自由需要被保障，是不是更要明白每個生命存在的價值都應該被尊重？為什麼熱愛自由民主的國家卻同聲反對共產極權主義？為什麼這些崇尚自由的國家卻不允許中國有屠殺反共人士的自由？這難道不是另外一種自由？一種政府統治人民的自由？很簡單，因為所謂的自由，是要保障生存權以及每個人的個體價值而存在的，自由並不包括剝奪他人的生存權或是威嚇他人的生存權，更不包括剝奪他人的選擇權，
愛台灣，從思考與對事實的了解開始。
Posted in 我所關心的事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tzunipono.wordpress.com&blog=636521&post=446&subd=tzunipono&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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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ECA &#8211; Arrangement OR Agreement？</title>
		<link>http://tzunipono.wordpress.com/2009/02/19/ceca-comprehensive-economic-cooperation-arrangement/</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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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9 Feb 2009 02:36:56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台灣叛國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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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你看，又來了，他馬的豬腦政府，跟你說過幾百次名稱很重要，偏偏就是有江丙坤這種人說名稱不重要，不然這樣好了，下次記者朋友看到江丙坤就改口喊他「馬統坤」，你看他覺得名稱重不重要，真的很難教ㄟ！什麼名稱不重要這種鬼話，合者你今天要跟我說 sin 其實跟 cos 沒什麼兩樣，唸起來只是後面那個多一個摳而已，還不是都一樣。
名稱不重要咧，切！

CECA &#8211;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rrangement 以及 CECA &#8211;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中文都可以翻譯成「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 ，字面上看起來好像沒有什麼，但是英文名稱就大有學問了！雖然之前另外一篇文章何謂 CEPA？裡面已經有對英文的名詞部分做說明，但是我這裡還是要明確解釋一次，讓很多覺得名稱不重要，或者是搞不清楚名稱哪裡有問題的人好好的上一堂英文單字解釋，不要老是當個差不多先生，古中國清朝的笨蛋們，就是因為對名稱覺得無所謂，差不多就好，才會簽了一堆賣國條約把清朝整個國家給賣掉，歷史老師每次上課都會在你面前說這些人喪權辱國，怎麼？今天合者大家都還想繼續當個差不多的喪權辱國傢伙嗎？你要不要去問問其他國家的政府官員們，名稱重不重要？只有江丙坤這種貨色才會說名稱不重要，美國人連決定要使用「不支持」還是「反對」都要錙銖必較個半天，為什麼這個江丙坤別說不用大頭想了，連龜頭都不用想就可以跟世界宣布：名稱，不重要。
講這件事情之前，先來瞭解 Agreement 跟 Arrangement 之間的不同。兩者有差別嗎？如果你沒有大腦，光看縮寫，當然覺得沒有差別，搞外交的大概就可以看出差別在哪裡。
Agreement &#8211; 協議，協定

An arrangement between parties regarding a course of action; a covenant.
Law：

A properly executed and legally binding contract.
The writing or document embodying this contract.


A formal, usually written settlement between nations，同義字： accord, concord, convention,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tzunipono.wordpress.com&blog=636521&post=419&subd=tzunipono&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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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性騷擾防治法防治了什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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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5 Jan 2009 07:01:47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我的台灣生活日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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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看到朋友部落格的文章，有很深的感慨，台灣許多法律在制定的時候，都沒有更深入的考慮，導致許多的法條無法達到任何作用，完全就是放在那裡好看而已，當事人明明就是有被騷擾的感覺，但是當騷擾者丟一句「那是你想太多了」，被騷擾的人除了把委屈跟被騷擾的痛苦往肚子裡面吞以外還能怎麼辦？
 騷擾的行為是抽象的，同樣的動作，可以是令人愉快的關心，也可以是令人反胃的騷擾行為，怎麼證明？被騷擾的人不會因為騷擾者摸的是肩膀而不是胸部就可以比較舒服一點，被騷擾的女人也不會因為騷擾者是女人而不是男人而感到比較釋懷一點，拜託，令人噁心反胃還需要看性別嗎？就是它馬的讓我覺得被騷擾還要我去證明自己不是想太多？這個社會，對於被欺負的人總是比較苛刻，因為他們比較善良好欺負。每次聽到我朋友被他的長官騷擾，我就覺得台灣社會的體制與法律根本就像是駝鳥一樣訂出來給自己自爽的，一點實質上的幫助也沒有。
因為是公家單位，還跟背負著清新神聖的教育形象，所以從上到下就是愛管不管息事寧人的態度，因為駝鳥，所以放縱性騷擾繼續變本加厲；因為顢頇昏庸，所以對騷擾者助紂為虐，這個社會所訂出來的法律，整個就是個廢物，無法撼動冥頑不靈的駝鳥公務員心態與社會結構。當我聽到我朋友跟我說，身邊的同事因為受不了扮演騷擾者的長官歇斯底里的行為，而對我朋友說出「拜託妳，犧牲一下吧！就當作是做功德！妳一個人痛苦，總比我們十幾個人痛苦來得好…」這種話的時候，我真的覺得這個社會是畸形的不公平，許多冠冕堂皇的法律與救助根本就是對當事人毫無幫助，我們的社會讓這些加害者可以肆無忌憚的繼續加害別人，卻只能讓被害人一個接著一個的犧牲。
被害者的聲音在哪裡？
消失了，被這個社會的自私與盲目淹沒了；被這個無法宣洩的不公平體制所掩蓋了；唯一讓自己不要變成犧牲者的方式就是成為另一個加害者加害別人，一定要這樣嗎？
拜託妳，犧牲一下吧！ 
最近被長官整得很慘的同事，半開玩笑的對我說。
「拜託妳，犧牲一下吧！就當作是做功德！妳一個人痛苦，總比我們十幾個人痛苦來得好…」
他苦笑，我笑不出來。
我知道，性騷擾很真實！
但直到這幾個月，我才知道，所謂的性騷擾防治法，那麼不實際。
男長官邊講話邊摸女下屬的肩膀，是性騷擾。
女長官邊講話邊摸女下屬的肩膀，叫做友好。
男長官半夜傳簡訊給女下屬說想念，是性騷擾。
女長官半夜傳簡訊給女下屬說想念，叫做友好。
男長官打電話指責女下屬不懂他的愛意，是性騷擾。
女長官打電話指責女下屬不懂她的愛意，叫做友好。
男長官寄e-mail給女下屬說愛一個人沒有錯，是性騷擾。
女長官寄e-mail給女下屬說愛一個人沒有錯，叫做友好。
男長官對女下屬示好不被接受而在公事上刁難，是性騷擾。
女長官對女下屬示好不被接受而在公事上刁難，叫做私事。
性騷擾防治法裡說，碰到這類情事，受騷擾的一方得以向上級反映，而上級一定要處理。
可是，真的到了辦公場所，騷擾永遠叫做友好，被騷擾永遠是想太多。
騷擾、被騷擾，依規定要處理。
友好、想太多，卻不需要處理。
即使全辦公室都知道有問題，但卻沒有任何一個人能站出來指證歷歷。
因為，「感覺得出來怪怪的」，不能當做呈堂證供。
在電話裡，她可以指責妳不懂她的愛。
掛上了電話，她可以說她什麼都沒講。
被性侵害，有檢體可以採樣。
被性騷擾，有的，只是那語焉不詳、語意模糊的曖昧解釋空間。
我有苦說不出，有冤無處訴。
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氣往上呈報，得到的卻是污衊與一手遮天。
換來的，是全辦公室同事陪著一起遭殃。
我不但覺得無止盡的羞辱和汙穢，也對同事們有深深的愧疚。
更有對上級息事寧人、沒有作為感到深深的、深深的絕望。
曾經，我想離開。
曾經，我想報復。
曾經，我想饒恕。
曾經。
但是，當你成為一具只是保持呼吸、吃飯走路說話做事的行屍走肉。
什麼都不重要了。
性騷擾。
這三個字的背後，原來是那麼深的無奈與絕望。
Posted in 我的台灣生活日誌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tzunipono.wordpress.com&blog=636521&post=413&subd=tzunipono&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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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寄公告] JRF Act Now! 民間司改會動員通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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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4 Jan 2009 02:05:15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我所關心的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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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控訴… 2009年第一波行動
到法院告國家暴力 請大家一起加入審判

各位朋友：
新年快樂！當然，並非新的一年到了，我們就能自動快樂，但是，我們還是可以用我們的行動與堅持，來爭取著，建設著，我們的自由與快樂。這就是我們的運氣，我們的民主要由我們自己的行動來呵護，所以，親愛的各位朋友，1月5日與1月7日，讓我們上法院去爭取我們在新的一年能有更多的人權與快樂吧。
陳雲林來台期間，在中山北路被折斷中指的女子，對國家暴力提出告訴，並在1月5日即將第一次開庭。相關文章請各位參酌：

暴力，我嚐到了－－來自中華民國的警察！
那一夜

同一周，1月7日，還有一個庭要開。相關連結：Youtube影片
警察從盾牌中伸出手將一名台灣男子拉進警察群中毆打。被毆的男子頭破血流，也對國家暴力提出告訴，將在1月7日開庭。
審判已經展開，但需要我們的監督與行動，讓公理不被掩蓋。
在2008年12月12日第一場我控訴的行動，有段簡單的法庭觀察紀錄：
再來審判長問他們，為何要到現場？他們說，因為前一天看到電視上的警察暴力情節，與上揚唱片行事件，因此與朋友相約去現場看看是怎麼回事。他們三位互相並不認識，只是剛好同時被壓在牆壁上推撞。其中有一位正準備離開，剛好遇到朋友，稍微聊天一下，就遭遇這件事情。當時警方是突然行動，完全沒有給他們離開的時間，就突然驅離。
我們偉大的審判長就與出驚人的說：「在家看電視就好啦，幹麻要去現場看？」現場響起輕微的笑聲。審判長趕快說，這句話不要列入紀錄。(按：那我們在家看職棒轉播就好了，幹麻去現場啊？)
引自 控訴國家暴力  法庭觀察
假如不是現場揚起笑聲，我們的法庭恐怕不明白自己展現什麼水準！自己的國家還是要自己顧。「陳雲林」會再回來。而這個政府也還繼續為著要接客，再清理這塊我們生活著的土地。整頓著，清掃著，去民主而迎接極權！
我們必須讓他們不再能毫無痛感肆無忌憚啦！就算我們只是一粒砂，也是要讓他們無法安然閉眼的一粒砂！
1月5日與1月7日，希望各位朋友可以一起到現場，表達我們對控訴者的支持，也表達我們對國家的控訴。並加入法庭觀察，加入審判的行列。
時間地點如下：

2009年1月5日下午14：30 台北博愛路地方法院
2009年1月7日早上10：30 台北博愛路地方法院

假如可以，請參加兩場，假如時間有限制，請挑一場你方便的時間來！謝謝您的支持與參與！
行政單位為：人本教育基金會 sean@hef.org.tw 0927693566 02-23670151
民間司改會 tsungliyang@jrf.org.tw 02-2523-1178
Posted in 我所關心的事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tzunipono.wordpress.com&blog=636521&post=410&subd=tzunipono&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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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離開之後</title>
		<link>http://tzunipono.wordpress.com/2008/12/06/%e9%9b%a2%e9%96%8b%e4%b9%8b%e5%be%8c/</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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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6 Dec 2008 14:18:51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Ott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工作工作]]></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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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離開之前的工作之後，心裡其實還是沒有辦法平靜，好吧，我得承認，當時的我的確有受傷的感覺，但是人生就是這個樣子，誰能夠不要臉到最後一秒鐘，誰就可以獲得最後的勝利，簡單來講，我的公司就像是個篩選不要臉天王的演化環境，臉皮太薄的人，是會被淘汰的。

我常常會問我自己，我的專業在哪裡？因為透過不斷的質疑自己，才會去看到自己不足的地方，我們會的太少，知道的太貧乏，還有很多學不完的東西在前面等待著我們去學習。我不覺得自己會標準化，因為我無法對所有的標準化技術核心有透徹的了解；我不敢說我會javascript，因為我還是在依賴google幫我寫程式；我不敢說我會寫PHP，因為我根本改不動他的核心，更不了解他的核心邏輯，事實上，在我自己看來，我其實根本就是個半調子的傢伙。
很多東西，我都一無所知。
我的主管常常笑我，我老是說自己什麼都不會，結果東西到我手上都可以解決，真是個怪人。唯一一個我在面試時候可以斬釘截鐵的告訴別人我會的東西，就是網頁標準化，但是當我再更加深入去了解他以後，我又開始感覺到自己一點也不會網頁標準化了。
我還是有答不出來的東西，我還是有說不出所以然的地方，我還是有難以解決的核心問題，這樣怎麼能夠說自己會？
學的越多，就會對自己的不足越感到恐懼，就算學到頭髮都白了，也還是沒有辦法放心。
但是，你卻常常會看到有一種人根本毫無人腦可言，卻可以四處大吹大擂的說著那些錯誤百出的謬論，到處炫燿自己那連個常識都談不上的知識，誇耀著自己那個比浸濕的五月花衛生紙還要不堪一擊的能力，而最讓人吐血的是，不用懷疑，這種人通常就是那個會對你頤指氣使的人。
我從來就不相信什麼物競天擇，他馬的適者會生存這種爛話，就算你根本就是被淘汰的貨色，只要你夠不要臉，咱家公司就會是你的天堂跟小樂園；敝公司不需要什麼實力派的員工，他只需要一些胸無半點墨，口水噴滿天的人。你有能力不會升遷，但是你有一張嘴絕對可以讓你位居高位不用負責也不用做事；哪裡都一樣，有人的地方就有垃圾，有高手的地方就有廢渣，專業伴隨著狗屁不通。
所以我感到挫折，挫折的是，其實我就是認清楚無論自己多麼認真付出自己的專業，在這家公司裡面，就是比不過一個狗屁不通的哺乳類動物。那種感覺真的很難形容，當你發現你所付出的努力，你所追求的專業與真理，你所堅持的原則與理想，無論是什麼樣的努力付出或是犧牲，其實都不可能好過一坨水溝渣的時候，其實誰都會感到心灰意冷不想繼續下去。
因為再多的堅持都不會換來對的東西，更重要的是，你所領的薪水並沒有辦法幫你療傷止痛讓你的心理起碼感到多一點點的平衡。
人就是這樣離職的，薪水扣掉挫折感後形成負分，離開就是必然的結果。
曾經不只一次問過我朋友，為什麼這種人反而可以平步青雲，而且還有人當他靠山；而老實努力的人卻往往被踐踏，更不用說有什麼狗屁靠山了，哪個不是靠自己？我也曾經想過，是不是非得要像他那樣才會位居要職輕鬆自在？沒想到我朋友大笑之後，就告訴我，我會這樣想，就代表我永遠也不可能成為這樣的人；而且這種人不管到哪裡都會遇到有人當他靠山，因為他是沒有辦法靠自己活下去，所以上帝一定會安排一個人在他身邊。
靠北，所以靠自己努力的人就天生該死？馬的這是什麼鳥邏輯。
朋友笑著反問我，那要我看別人臉色，每天被別人當成笑話私底下嘲笑，成天擔心自己被人看破手腳而不得不時刻堤防甚至想盡辦法避開別人可能提出的質疑，甚至還要天天擔心哪一天自己位置不保該怎麼辦，我願意接受這樣的人生嗎？
死也不要。
這就對了，我朋友說。這就是答案啊！生命沒有十全十美的，我們選擇捍衛自己的尊嚴與原則，將名譽與尊嚴看得慎重；但是也有人選擇丟棄這些東西換取其他的好處，生命或許看來不公平，但是精算過後卻都是一樣的結果，有得，必有失。
我了解這一點，我也很清楚要我去過著像他一樣的人生我寧願自我了斷，但是我還是選擇離開，因為我還是無法面對自己堅持的真理被這樣隨便的踐踏扭曲。
人家常說處女座有潔癖，不一定是愛乾淨，而是對某些事情會有著潔癖般的堅持，我覺得我自己就是這樣，尤其是對自己喜歡或是認為是對的東西。
因為喜歡數學，所以很難忍受有人扭曲數字或是拿數字來瞎掰；同樣的，因為很堅持標準化，所以也無法忍受有人拿不標準的東西來胡扯成標準化。雖然我沒有拿W3C的薪水，但是我對這種事情還是沒有辦法容忍；我更沒有辦法忍受自己做個東西連一個 tag 都要錙銖必較的斟酌是否適當，而那種會把行內標籤包在區塊標籤外面的破爛HTML居然在某個人心裡就是非常棒的標準化，永遠都比我標準。

棒得狠咧。
大概是因為自己還不夠成熟，所以我就是沒有辦法對這樣的事情妥協，更何況那份工作的薪水也沒有辦法讓我有足夠的度量來委曲求全，所以我還是選擇自己的道路，或者會變得更加的不順利，或許有很高的機率會失敗，但是我還是決定要離開。
有人跟我說，我要想清楚，這份工作可能沒有很好，但是離開這裡也不一定會變得更好，我承認，但是同樣的我也覺得，既然我的存在對某個人來講就是致命的威脅，我想我也不可能有所發展，與其讓自己不好受，不如爽快一點的離開。
下一個環境開始，我還是可以當做自己什麼都不會繼續努力的學習，至少可以不要面對那種德性的哺乳類動物。有他在我面前，就連問心無愧也會變得很痛苦，偏偏我又無法愧對自己的良心與堅持。
總歸一句，我其實就是他娘的命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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